市场监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三期)
2020-08-03  浏览:458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及专项抽检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针对既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品种、项目和舆情关注热点开展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结合社会热点进行针对性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2月至5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69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404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3947项次,抽检合格率为97.7%,发现不合格样品16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餐饮食品2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3.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蛋制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6.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豆制品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8.共抽检方便食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蜂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糕点18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罐头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酒类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3.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冷冻饮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8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肉制品2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17.共抽检乳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品添加剂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糖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4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

  21.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22.共抽检蔬菜制品25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

  23.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水产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水果制品13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26.共抽检速冻食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糖果制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调味品16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饮料40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菌落总数。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学校食堂必须向证照齐备的经营单位采购粮、油、副食品等食材,并按照规定进行索证。每餐的食品应留样保存,以备查验。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蔬菜制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干制蔬菜及干制食用菌时要观察外形、色泽,必要时可闻气味。观察的重点是看产品是否有霉变,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大量的破碎,看包装底部是否含有泥沙、杂草、死的昆虫,用鼻子闻是否有特别异常的气味。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docx

     附件2.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5.2020年深圳市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项目.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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