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期)
2020-08-06  浏览:584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1大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县小冀镇敬茶奶茶店1批次柠檬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37g/kg,标准规定≤0.65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红旗区马师烙馍村酒店1批次卤牛肉,其中亚硝酸盐(以NaNO?计)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市红旗区合和粤餐饮店1批次餐具(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县、红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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