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2020-08-11  浏览:179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9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半岛小渔村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黄花鱼,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辽宁省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查明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该公司主动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