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2020-08-20  浏览:663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等15类食品16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阿拉尔市领新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阿拉尔市利让众客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五家渠朋友圈商行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永丰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五家渠秀丽活鸡销售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帕戈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五家渠张建平鲜鱼销售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200819.xlsx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8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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