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5期)
2020-08-25  浏览:284
  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16类食品10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4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重金属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超标

  (一)浙江丽水市府前菜场蓝丽波水产摊销售的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府前菜市场蔡红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丽水市江公子时尚自助餐厅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嘉顺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肠,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云和华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兽药残留超标

  (一)丽水市谢庚宪海鲜店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丽水市周记水产店销售的黄鱼,氧氟沙星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丽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丽水市莲都区百山源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丽水市刘滢超市销售的冰鲜大黄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缙云县五云街道五云蔬菜交易中心129号摊位销售的黄鱼,氧氟沙星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莲都区、缙云县、云和县、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及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莲都区、缙云县、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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