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武汉市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0-08-27  浏览:722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社会组织、技术机构,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标准化工作系列部署,切实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建立完善新型武汉标准体系,支撑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市域现代化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2020年度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项目申报应结合《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文〔2018〕28号)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产业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符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公益性标准项目。

  (二)系统规划,鼓励创新。项目申报以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武汉标准体系框架(试行)》为基本指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上述框架体系加强对本行业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初审工作,避免所申报项目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省地方标准交叉重叠;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开展标准制定的前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优先考虑当前急需或填补空白的项目。鼓励支持将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科技专项研究成果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地方标准。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拟申报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管辖的,申报单位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为确保制定标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倡导多个部门、多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联合制定标准。

  (四)严格条件,强化管理。项目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WTO/TBT相关规定,突出通用性和公益性,注重先进性和可行性的有机统一。地方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第一起草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须在计划下达后2年内完成,不能完成的经申请同意最多可延长1年,超过3年仍不能完成的项目自行终止。

  二、重点范围

  2020年度申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根据《武汉标准体系框架(试行)》(下载网址:http://www.whbz.org.cn/information_detail.htm?id=371),重点范围为:

  (一)促进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社会治理水平提高所需的项目。

  (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规范发展所需的项目。

  (三)促进现代服务业及文化旅游业规范发展所需的项目。

  (四)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以及城市管理规范发展所需的项目。

  (五)促进现代农业规范发展及乡村振兴所需的项目。

  (六)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及循环经济规范发展所需的项目。

  (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发展所需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有法人资格以及与项目申报相关的前期工作积累,并能代表我市相关产业、服务及管理的技术水平,申报项目的起草单位应不少于2个,若项目涉及具体产业的,应具备一定的规模。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通知明确的基本要求和重点范围,填写《2020年度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项目查新并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在网上公示拟立项项目名单,通过后发文予以正式立项。

  公共安全等市域治理及国家重要战略部署、省市重大政策和专项规划中提出的重要或应急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立项,即报即审。

  五、联系方式

  (一)集中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联系人及电话:简勇 马赛 027-85333554

  电子信箱:whbtsbzc@163.com

  (二)申报项目查新工作联系方式:

  单位: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标准文献中心

  地址:江汉区青年路257号  邮编:430015

  联系人及电话:曾伟 明馨 027-83659556  83603878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武汉标准体系框架(试行).zip

     2020年度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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