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
2020-08-28  浏览:209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兵团食品生产企业。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红葡萄酒(规格型号:720ml/瓶、商标:伊珠、生产日期:2019年05月22日),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批次的纯红葡萄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第四师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72元,没收不合格产品972瓶;2.罚款100000元。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进行整改。
 
  三、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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