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4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13号
2020-08-31  浏览:729
   近期,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食盐,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7个大类食品4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赤峰市食品监督所依法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要求被抽样单位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红山区火花路接地气饺子家常菜馆(接中原)使用的大盘子、碗、黑色盘等3批次,所检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元宝山区福客园购易城超市(张小叶)销售的,标称湖北省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青砖茶,所检项目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葛亮超市园林店(经营者:苑海杰)销售的,标称赤峰市松山区李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鲜粉,所检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及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表
 
  4.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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