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220年第35期市抽)
2020-08-31  浏览:739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理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蜀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相关单位对不合格餐饮具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蜀山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理化指标问题
 
  安徽丽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大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餐饮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4:粮食加工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5: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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