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内市监通告〔2020〕40号)
2020-08-31  浏览:37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850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玉泉区大杨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沃柑;生产日期:2020年05月07日;抽样基数:30kg;检验不合格项目:丙溴磷; 检验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玉泉区大杨水果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05月07日的沃柑201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600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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