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一期)
2020-09-02  浏览:6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等50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检出了诺氟沙星、氧乐果、大肠菌群、磺胺类不合格等问题(详情见附件)。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蜂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龙口市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华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东江店销售的标称为王冬艳(供货商)供货的菠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一)龙口市龙港渔人码头饭店自制的标称为龙口市龙港渔人码头饭店生产的自消毒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龙口市万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天天鲜牛羊肉店(供货商)供货的生羊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龙口市东江小刘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为龙口嘉元农贸市场供货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龙口市东江佳嘉水产行销售的活海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龙口市兰高鑫友拉面馆自制的标称为龙口市兰高鑫友拉面馆生产的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烟台市坤原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制的标称为烟台市坤原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生产的餐盘、马斗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调味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龙口市兰高万利盛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龙口市大新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新陈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莱阳市佳佳百货零售商店销售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莱阳市程涛海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牛肉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莱阳市沐浴店镇好和祥饭店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莱阳市团旺镇王家岔村高庆超市销售的尖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莱阳市冯格庄世宝饭店销售的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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