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
2020-09-04  浏览:914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13大类食品12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8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产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氧乐果、毒死蜱、镉(以Cd计)、苯并[a]芘、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谷氨酸钠、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蛋白质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岩冰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遵义市乐甜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高钙核桃(植物蛋白饮品),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贵州星力城乐品鲜活商贸有限公司万宜分店销售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贵阳云惠万家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大道店销售的百花桃,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贵阳浙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悦美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弛土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标称六盘水市酱菜厂生产的特鲜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六枝特区好万家超市九龙城店销售的、标称漯河益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稼香醋(酿造食醋),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漯河益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钟山区乐满家超市官厅店销售的水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标称六盘水市钟山区黔之源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口泉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九、七星关区福瑞祥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毕节市天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荞酱油(固稀发酵),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标称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树茶籽油,经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标称贵州省圣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泗屯龙角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标称贵州省圣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世龙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3.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ar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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