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五期)
2020-09-07  浏览:171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评价性抽检、日常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3月至8月,其中,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4%(评价性抽检是评价该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8365批次,涉及经营主体2922家,共检测食品指标61996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9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2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 2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1批次,冷冻饮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7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金属等元素污染、其他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3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饼干9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 共抽检餐饮食品67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

  4.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9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2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酸价、大肠菌群。

  6.共抽检蛋制品59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19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8.共抽检豆制品14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方便食品13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菌落总数、酸价。

  10.共抽检蜂产品4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糕点157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沙门氏菌。

  12.共抽检罐头4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酒类29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

  14.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冷冻饮品8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16.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8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

  17.共抽检其他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肉制品36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铬、过氧化值、菌落总数、氯霉素。

  19.共抽检乳制品3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品添加剂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食品相关产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食糖3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食盐4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33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7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阿维菌素、毒死蜱、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氟苯尼考、氟虫腈、镉、克百威、孔雀石绿残留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霉素、铅、噻虫嗪、五氯酚酸钠、氧乐果。

  25.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9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26.共抽检蔬菜制品64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甜蜜素。

  27.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8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菌落总数。

  28.共抽检水产制品11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N-二甲基亚硝胺。

  29.共抽检水果制品1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速冻食品7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

  31.共抽检糖果制品8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2.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6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4.共抽检调味品23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

  35.共抽检饮料15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6.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在采购粮、油、副食品等食材时应注意定点采购,坚决杜绝向无证流动摊贩采购的行为。定点采购单位应证照齐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可溯源。采购的原辅料应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农产品。按需采购,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

  本次抽检对福田区34家网红餐厅的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网红餐厅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点餐时,一些餐厅的创意菜或者非常规做法的菜肴,建议慎重选择,尤其是肠胃不好的就餐者或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农贸市场等购买商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干制蔬菜及干制食用菌时要观察外形、色泽,必要时可闻气味。观察的重点是看产品是否有霉变,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大量的破碎,看包装底部是否含有泥沙、杂草、死的昆虫,用鼻子闻是否有特别异常的气味。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 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微生物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请尽快食用。

  (四)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因大多农药易溶于水,也可削皮食用;此外,高温加热也可以使部分农药分解。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五)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

  (六)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   附件1 .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docx

     附件2.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5.2020年深圳市各食品抽检类型检验项目.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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