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1号(关于进口赞比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0-09-07  浏览:28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赞比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赞比亚鲜食蓝莓进口。现将进口赞比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赞比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doc
 
     进口赞比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pdf
 
  海关总署
 
  2020年9月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赞比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赞比亚鲜食蓝莓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