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2020-09-08  浏览:544
  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44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抽检餐饮食品44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在合阳县信合大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在华阴市眼镜兄弟串串香店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在合阳县湘味人家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在潼关县永岗顿顿香餐馆抽检的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合阳县、潼关县、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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