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9期)
2020-09-08  浏览:392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省转市级抽检17类食品共1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75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95.63%(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蛋制品5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2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肉制品19批次、乳制品15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8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3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饮料16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1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品质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品质指标问题
 
  (一)曲江区大塘镇彬坚商店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曲江区大塘镇彬坚商店销售的腊鸭腿,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乳源瑶族自治县利兴冰鲜店销售的广式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武江区华粮百货店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武江区华粮百货店销售的厨福記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曲江区大塘镇邹美娣店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武江区刘叔客家豆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乐昌市黄记万家福生活超市销售的喜財神特浓花生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1、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反映了油脂酸败的程度。过氧化值高表明样品中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到了一定程度,吃起来有酸败、哈喇等异味,涩,口感差。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过高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使用酸败的油等原料;加工过程控制不当;储运不当等。
 
  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铝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食品中铝摄入途径主要是天然食品中的本底铝,含铝器具以及含铝添加剂食品等,铝的主要毒性表现在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没有致癌性。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原料带入;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不严等。
 
  3、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应用越来越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对人肝脏有影响,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癌变等疾病,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能够损伤肝、肾,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添加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8批).xls

  2: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75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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