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7期)
2020-09-17  浏览:474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9大类食品9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丙溴磷、毒死蜱、克百威、三唑磷、恩诺沙星、氧氟沙星、镉(以Cd计)、耗氧量(以O2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印江自治县白云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邛江白云山泉饮用纯净水,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印江自治县白云山泉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锦屏县大润发玛特超市销售的丑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锦屏县大润发玛特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锦屏县信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锦屏县信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黎平县黔城华联超市销售的丑柑,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黎平大市场吴声琴销售的小米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黎平县荣发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九、黎平县齐力商贸百货批发部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榕江县小盘蔬菜水果经营部销售的红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麻江县三联超市销售的芹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二、施秉县福一村购物广场销售的农家老母鸡(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三、黔西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柴鱼(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ar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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