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
2020-09-18  浏览:121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检糕点、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等3类食品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宁国市龙翔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宣城市徽芝园特色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宁国徽芝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徽芝园野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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