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
2020-09-24  浏览:348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56批次,涉及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冷冻饮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及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安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金湖店销售的标称高唐县好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小麻花(经典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宿迁市泗洪县哲尔商贸商行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元大赤豆(冰棍),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苏州市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爬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徐州市新沂市戚家干货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七、东台市元康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旺山农庄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徐州市万家福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丽亚娜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十、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桔柠檬(复合茶饮料),茶多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十一、苏州市姑苏区苏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盛欢食品厂生产的麻辣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宿迁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沭阳常州路店销售的标称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三、南通市崇川区光锋冷冻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泗阳县玉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韭菜鸡蛋水饺(速冻生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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