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秋、国庆“两节”食品专项抽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等7类食品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长兴县虹星桥新兴食品厂生产的广式月饼(蓉沙类),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长兴水口罗喻酒业商行销售的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值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