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节令性食品抽检〔2020〕年第41号)
2020-09-30  浏览:964
  为迎接中秋、国庆两节到来,为我省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节日食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节令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了糕点(月饼、糕点、粽子)87批次,餐饮食品(月饼、糕点、粽子)30批次,抽检的2个大类117批次节令性食品,经检验116批次合格,合格率99.1%,检出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西海镇宜家亲超市经销的点心,标称生产企业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嘉华糕点坊,生产日期:2020-5-17,经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39g/kg,标准规定≤0.5g/kg。

  对抽检发现的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糕点(月饼、糕点、粽子)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3.餐饮食品(月饼、糕点、粽子)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

     4.糕点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5.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项目说明.doc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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