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滨市食抽202014号〕
2020-10-19  浏览: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等28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25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9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餐饮食品

  1.博兴县锦秋办事处三兴涮羊肉店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博兴县博昌办事处顶好家餐饮店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博兴县锦秋办事处凤岭鸡鱼馆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用农产品

  1.博兴县锦秋办事处盛利综合超市销售的来自春华蔬菜批发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博兴县锦秋办事处盛利综合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凯林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来自李沈阳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凯林蔬菜经营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独依佳精品蔬菜店销售的来自滨城区六街水产批发市场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博兴县博昌办事处饺子王水饺城销售的来自赵刚蔬菜批发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山东省博兴县万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博兴县博昌办事处立强蔬菜店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万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饮料

  滨州星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泰沂百年天然矿泉水,标签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43批次).xls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9批次).xls

  3.   本次检验项目说明.docx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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