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6期)
2020-10-19  浏览:22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涉及我市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经营的皮皮虾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经营的皮皮虾,生产(购进)日期2020-05-26,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共购进该批皮皮虾2公斤,已销售1.5公斤,剩余0.5公斤在经营过程中损耗。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在吴中区市场监管局监督下,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展开了召回,因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二、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活爬虾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活爬虾,生产(购进)日期2020-05-25,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活爬虾10公斤,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在吴中区市场监管局监督下,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展开了召回,因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三、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旺山农庄纯净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旺山农庄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06-06,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共生产该批旺山农庄纯净水310桶,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在吴中区市场监管局监督下,苏州市旺山天然泉水厂展开了召回,因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四、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经营的鳊鱼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经营的鳊鱼,生产(购进)日期2020-06-01,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共购进该批鳊鱼10公斤,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在相城区市场监管局监督下,苏州市相城区陆慕周茂清水产摊展开了召回,因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五、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桔柠檬(复合茶饮料)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桔柠檬(复合茶饮料),生产日期2020-05-20,茶多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金桔柠檬(复合茶饮料)450瓶,已全部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在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监督下,苏州乐巢食品有限公司展开了召回,因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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