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45期)
2020-10-28  浏览:902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饮料、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5大类食品共160批次样品,发现饮料、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共160批次样品。其中,饮料48批次,合格44批次,不合格4批次;豆制品36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4批次,合格33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28批次,合格28批次;糖果制品14批次,合格14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高安市灰埠镇佳源纯净水厂销售的,标称高安市佳源纯净水厂生产的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九江天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黑芝麻核桃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广昌县益昌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昌润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江西三健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益生菌乳酸菌饮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永丰县千思饮纯水厂生产销售的千思饮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高安市欣雨商行销售的,标称高安市荷岭良琴食品厂生产的良琴豆腐乳,苯甲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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