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农村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6大类食品共2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8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15批次,方便食品15批次,肉制品20批次,调味品45批次,饮料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凤凰镇玖叁陆饭店抽检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42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