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3期)
2020-10-30  浏览:239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04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鼓楼区昌永豆制品商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南门菜场内潘巧芳销售的包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委托舟山海泓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带鱼段,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四、盐城市滨海县众源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海苔(核桃味),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

  五、泰州市海陵区永泰世纪百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雅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榛子(分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六、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双永超市销售标称宿迁市兴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山楂,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无锡市江阴市西郊丽君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常熟市支塘镇荣昌炒货厂生产的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建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九、徐州经济开发区天宇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十、徐州市福瑞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清福欣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狗香肠(熟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徐州市泉山区孔德国炒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徐州市九里区拾屯镇新星炒货厂生产的(葵花籽 2020-05-03、西瓜子(五香味) 2020-06-26)两批次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香槟城社区店销售的标称日照市岚山锦河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镇江市润州区泰来冷冻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天尊食品厂生产的速冻鸡腿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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