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八期
2020-11-09  浏览:2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87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合格率99.2%,检出了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等问题(详情见附件)。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糕点不合格项目类别:
 
  栖霞市豪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丹麦红豆面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远中百佳乐家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戬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暖家黄金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饮料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融基艾泉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艾泉饮用天然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龙口市新嘉杨记海鲜行销售的皮皮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港城宾馆销售的绿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调味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莱州市掖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酿造酱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牟平区湖庭饭店使用的自消毒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牟平区千约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龙口市北马承瑞早点店使用的自消毒咸菜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龙口市北马承瑞早点店销售的自制油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龙口海天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龙口市黄城阿一火锅城使用的自消毒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龙口市王氏火锅小馆有限公司松岚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酒类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市华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赤霞珠高级干红葡萄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烟台华侨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丝带儿青香蕉苹果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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