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1期)
2020-11-13  浏览:941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12大类食品53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塞客都购物广场销售的延安市宝塔区家禽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鸡胸,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塞客都购物广场销售的安塞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猪后腿肉,1批次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延安黑木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质山泉牌饮用天然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标称绥德县荣峰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荣峰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铜川市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慧欣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咸阳真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鸽王牌+图形)牌原味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阎良人民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乔纳森松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松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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