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47期)
2020-11-17  浏览:220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肉制品、水产制品、饮料、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冷冻饮品7大类食品共215批次样品,发现肉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共5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7大类食品共215批次样品。其中, 肉制品39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34批次,合格34批次;饮料30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糖30批次,合格3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0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9批次,合格29批次;冷冻饮品23批次,合格23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林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上饶鸡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武宁县九宫山泉纯净水厂(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九宫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九宫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江西郑新初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烤鲜牛肚(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永丰县陶唐乡大仙岩纯净水厂销售的,标称永丰陶唐大仙岩纯净水厂生产的大仙岩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由九江健辉食品厂生产销售的芝麻发饼,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4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