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6期)
2020-11-18  浏览:666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蜂产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类食品2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马鞍山、六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六安、芜湖等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新晶弘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博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生产的蜂蜜(油菜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霍山县绿谷生态超市东郡小区店销售的、标称六安市绿植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北城世纪城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德市南城农贸市场161号商铺(李秀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合肥市包河区爱之鑫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合肥永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土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合肥市包河区家润多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市场孙运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问题

  芜湖市芜湖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马鞍山果之园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冰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糖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5.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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