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023期
2020-11-18  浏览:6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类、饮料、肉制品、食糖、蛋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等25类食品78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24批次,检出了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不合格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东平县杨样鲜水果超市销售的山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艳艳水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优鲜送到果蔬配送超市销售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雨涵超市销售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贵柱水果超市销售的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老三样火锅店抽检的黄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兆君饭店抽检的鲤鱼(生),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华爽德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无棣六和信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冻琵琶鸡腿,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东平县惠友菜馆抽检的鲤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老王蔬菜水果店抽检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宁阳县鹤山乡天润综合商店抽检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亿客兴隆百货超市销售的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栗明凤水产店销售的明虾(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吉付水产店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市新时代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东平县雨荷人家饭店抽检的煎炸用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惠合购物中心抽检的小石磨香油,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肥城市和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潍坊鸿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不合格,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豆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东平县秀梅便民综合超市销售的豆腐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四、水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宁阳县乡饮腾飞综合门市部抽检的山楂卷,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五、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泰安市沃宝食品有限公司五马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河东区鲁旺酿造厂生产的老虎菜-芥菜(盐渍菜),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水产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新泰市羊流镇润都百货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浏阳天之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海燕鱼,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鲁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宁阳县涵涵羊汤馆抽检的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多禾馅饼财源店抽检的自消毒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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