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48期)
2020-11-19  浏览:349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4大类食品共151批次样品,发现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共5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151批次样品。其中, 水果制品49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39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8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一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南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青山湖区缘味餐馆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龙南县恒祥商行销售,标称龙南县康达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脆李,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赣州市鸿兴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南昌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ST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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