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5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0-11-20  浏览:784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级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酒类、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等56批次批次,其中合格52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铅、霉菌等指标。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通过淘宝网平台在广州市增城刘弟营养品店抽检的人参黄精桑葚片,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省伟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铅(以Pb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通过淘宝网平台在天宁区兰陵谷兮食品店抽检的纯猴头菇粉,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华泰生物有限公司,霉菌、铅(以Pb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通过淘宝网平台在亳州市奥祥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检的黑豆粉,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奥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霉菌、铅(以Pb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通过淘宝网平台在鹤壁市淇滨区睿歌芳草茶行抽检的阿胶红枣桂圆片,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省伟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铅(以Pb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谯城区、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亳州市2020年省级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3.亳州市2020年省级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