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6期)
2020-11-25  浏览:675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食糖、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文山玖香鲜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茉莉鲜花汁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文山玖香鲜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鲜花汁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云南百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烧烤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永平县阿庆嫂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分公司生产的阿庆嫂酸菜(酱腌菜),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永平县阿庆嫂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园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禄丰县金山镇天天乐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云南滇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剁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秀源山泉包装饮用水,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前灃山泉包装饮用水,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砚山县秀源山泉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昆明彩云之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云小南手工红糖、雲小南手工甘蔗迷你红糖,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不溶于水杂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昆明彩云之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检验结论为合格。
 
  三、微生物指标超标问题
 
  云南六宝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六宝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的森原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凤庆县福鑫超市老城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属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6.    食糖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      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9.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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