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8期)
2020-11-26  浏览:229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大类食品35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5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毒死蜱、克百威、灭蝇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贵阳贵乌北路分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徽之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肘花,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农产品物流园内蔬菜D-16号(经营者:张德峰)销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三、修文县扎佐镇张维维蔬菜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四、贵州李氏鑫达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五、贵州贵阳地利农产品物流园田坤销售的豇豆,克百威、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修文县燕子食杂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湄潭县老谭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八、红花岗区章雪鲜活水产店销售的草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九、红花岗区吴才建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小米(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大方县刘世武猪肉店销售的、来自贵州蓝雁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的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威宁县鹏鑫果蔬经营部销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二、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米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三、创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吴敏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大方县钟华蔬菜批发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创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吴敏销售的菠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六、大方县许明凤水果经营店销售的早酥梨,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七、大方县许明凤水果经营店销售的蜜橘,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3.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rar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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