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577批次,涉及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1大类,其中合格561批次,发现不合格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罐头37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乳制品25批次,食糖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7批次,水产制品145批次,水果制品3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45批次,合格136批次,发现不合格9批次;酒类73批次,合格70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5批次,合格51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201127.doc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