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010期)
2020-12-01  浏览:908
  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3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2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龙华戴玉凤鱼销售的黑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二) 海口龙华戴玉凤鱼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三)海口龙华李连吉鱼摊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四)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秀超市销售的活草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五)海口龙华黄绍辉鱼摊销售的生鱼,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六)海口龙华王鹏活海鲜摊位销售的红花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七)海口琼山鸿发兴商行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海口琼山不夜天商行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海口琼山加广粮油零售商行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海口琼山淡珠粮油零售店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毒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用农产品合格产品信息(2020-010期).xls

     3.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信息(2020-010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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