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025期
2020-12-03  浏览: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类、饮料、肉制品、食糖、蛋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等25类食品51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19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新泰市石莱镇好又来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为青龙市场生产的白芸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市东都镇旭勇烂砂锅饭店销售的标称为李光明生产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市鸿祥煎饼卷大葱饭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阳县梦彤超市抽检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夏富商店抽检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新泰市石莱镇名轩饭店抽检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市楼德镇兆新快餐店加工/自制自消毒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市宫里镇巴香饭店加工/自制自消毒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市禹村镇佩东餐馆加工/自制自消毒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市鸿祥煎饼卷大葱饭店加工/自制的自消毒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阳县涵涵羊汤馆抽检的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老口味饭店抽检的自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名厨家宴饭店抽检的自消毒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新泰市翟镇元军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兰山区天然味精厂生产的纯粮味精,谷氨酸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新泰市青云联华龙廷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溥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红糖,食品标签-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宁阳县泗店镇徐行村综合商店抽检的菠萝面包,标签的检验结果为营养标签中标示了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未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不符合GB 28050-2011 4.1的规定,标准值为符合GB 7718-2011 4.1.11的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子豪超市抽检的白砂糖(分装),标签的检验结果为产品净含量标示为260克,净含量的字符高度小于4mm,不符合GB 7718-2011 4.1.5.4 的规定,标准值为符合GB 7718-2011 4.1.5的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阳县佳宜嘉超市抽检的老虎菜,标签的检验结果为营养标签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分别标示为2克、1克和2克,不符合GB 28050-2011表1修约间隔的规定,标准值为符合GB 7718-2011 4.1.11的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泰安凌云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明仕豪庭店抽检的高筋小麦粉,标签的检验结果为营养标签中蛋白质的营养素参考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 28050-2011的规定,标准值为符合GB 7718-2011 4.1.11的规定。检测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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