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8期)
2020-12-08  浏览:145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78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7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屯昌屯城美莲光鸭摊销售的鸭爪,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二)屯昌屯城二仔冷冻食品商行销售的鸡爪,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三)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销售的鸭肉,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四)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经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海口龙华陈小森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六)海口秀英冯英丹牛肉摊销售的牛肝,检验项目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七)保亭什玲郑亚汉活鸡摊销售的鸡肉,检验项目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八)保亭民意宝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检验项目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万宁万城吴挺杰海鲜冻品批发摊销售的鸡爪,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十)澄迈永发钟桂兰菜摊销售的茄子,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澄迈老城李书辉蔬菜摊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陵水文罗爱群蔬菜摊销售的西芹,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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