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0年第44期
2020-12-10  浏览:435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219 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饼干、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等 4 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农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 216 批次,不合格样品 3 批次(见附件),主要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 情况通告如下:
 
  一、楚雄市金冠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菜,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 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石屏县兴玛特超市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 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西畴县杨记豆腐坊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 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昆明 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属 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 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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