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
2020-12-11  浏览:788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3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4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涉及我市10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香槟城社区店经营的即食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即食海蜇头,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913,生产日期:2020-03-31,规格型号:500克/袋。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2019年7月22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经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即食海蜇头不合格产品购进30袋,货值324元,销售12袋,退回厂家18袋。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即食海蜇头产品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制作工艺存在问题,导致过量添加,下一步加强该单位对进货索证索票、要求批发商提供检验报告方面加强管控,加强源头控制,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二、徐州市味传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八宝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红油八宝,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668,生产日期:2020-06-10,规格型号:计量销售。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2020年8月3日,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泉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共生产红油八宝50箱,共计50公斤,货值600元。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该企业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因为配料过程中投料搅拌不均,导致防腐剂超标。目前该企业对所有配料人员进行深入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产品操作规程》执行,加强产品过程控制,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三、徐州泉山区陈亮酱菜干调商行经营的红油八宝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红油八宝,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668,生产日期:2020年6月10日,规格型号:计量销售。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2020年7月23日,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商行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商行共购进红油八宝 50 箱,销售6箱(抽样),库存44箱退回经销商。

  (三)该商行除被抽样6箱外,余下产品未对外销售。

  (四)经核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下一步该商行将对进货索证索票、要求批发商提供检验报告方面加强管控,加强源头控制,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四、鼓楼区昌永豆制品商店销售的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黄豆芽,抽样编号:SC20320000281430985,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二)2020年6月22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报告,发现黄豆芽不合格产品购进6公斤,销售2.5公斤,货值18元,剩余3.5公斤主动下架,未对外销售。

  (三)该个体工商户除被抽样2.5公斤外,余下产品未对外销售。

  (四)经排查,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超标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添加,下一步加强进货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五、徐州市九里区拾屯镇新星炒货厂生产的葵花籽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葵花籽,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905,生产日期:2020年5月3日,规格型号:10kg/袋,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 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2020年7月22日,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厂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共生产葵花籽5袋,10Kg/袋,共50kg,原料总价400元,销售额5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调查,该批次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由销售商在店外存放保管不善造成的,下一步将明确运输、存储条件,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实食品安全。

  六、泉山区孔德国炒货商行经营的葵花籽、西瓜子(五香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葵花籽,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905,生产日期:2020年5月3日,规格型号:10kg/袋,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 与籽类食品》要求;样品名称:西瓜子(五香味),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903,生产日期:2020年6月26日,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 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2020年7月21日,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商行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商行共从徐州市九里区拾屯镇新星炒货厂购进葵花籽50Kg,货值500元,销售价 7 元/ 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从泉山区科睿食品批发部购进西瓜籽15Kg,货值330元,销售价 12 元/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商行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查,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店外存放保管不善造成的,下一步该商行将改善仓储条件,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七、徐州经济开区天宇超市(蒋继高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天然矿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天然矿泉水;抽样编号:ZW-SH-20200622132;购进日期:2020年3月30日。不合格项目: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

  (二)2020年7月23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于2020年3月30日购进涉案批次天然矿泉水24瓶,货值60元,已全部售出,无库存。

  (三)该超市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商产品质量控制不严。目前,该超市已不再经营涉案产品同品牌系列饮品,并加强进货把关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八、徐州经济开区永建百货超市(王永建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天然矿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天然矿泉水;抽样编号:ZW-SH-20200622134;购进日期:2020年5月20日。不合格项目: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项目不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

  (二)2020年7月23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于2020年5月20日购进涉案批次天然矿泉水24瓶,货值为60元,已销售17瓶,库存7瓶已停止销售,下架封存。

  (三)该超市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商产品质量控制不严。目前,该超市已不再经营同类产品,并加强进货把关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九、徐州李香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芋淀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山芋淀粉,抽样编号:GC20320000281930935,生产日期:2020-03-15,规格型号:180g/袋。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残留量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二)2020年7月23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报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生506袋,销售506袋,货值3400元,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排查,山芋淀粉产品销售商储存环境不符合标准,下一步加强对该单位送货时储存环境的要求,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十、徐州市福瑞元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热狗香肠(熟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热狗香肠(熟制品),抽样编号:SC20320000272931898,生产日期:2019年12月17日,规格型号:计量销售,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SB/T 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要求。

  (二)2020年7月29日,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报告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共购进不合格批次热狗香肠50袋,货值86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该企业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经查,该批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运输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冷藏条件进行冷链运输,下一步将加强运输、仓储条件,彻底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十一、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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