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2020-12-16  浏览:829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虹桥店销售的麦金利钙咀嚼片(牛奶味)(生产日期:2019-05-23,规格型号:1.2g/片)

  上述产品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虹桥店共销售该批次产品4973盒, 共计358.06公斤,已销售2128盒, 共计153.22公斤,封存2845盒, 共计204.8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仍在召回中。经排查,因生产厂家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虹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项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济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虹桥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崇市监处字〔2020〕536号)并责令改正。

  二、崇川区润郭日用品超市销售的特制黄酒(生产日期:2020-05-10,规格型号:380ml/袋)

  上述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崇川区润郭日用品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80袋,共计30.4公斤,已销售65袋,共计24.7公斤,其余产品已退货。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厂家生产工艺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已移送采购方所在监管部门。因崇川区润郭日用品超市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崇川区润郭日用品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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