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输华贸易的食品企业或可适用简化的注册程序,但需2021年10月31日前向中方注册,逾期或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输华贸易的企业不享受简化程序;
(2)简化程序适用于肠衣、蜂产品、蛋制品、食用油等20类食品企业;
(3)相关企业应于2021年10月27日之前向波兰主管部门申请,为保证推荐企业质量,波兰将对企业进行初步评估,再统一向中方推荐注册。
(1)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有输华贸易的食品企业或可适用简化的注册程序,但需2021年10月31日前向中方注册,逾期或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输华贸易的企业不享受简化程序;
(2)简化程序适用于肠衣、蜂产品、蛋制品、食用油等20类食品企业;
(3)相关企业应于2021年10月27日之前向波兰主管部门申请,为保证推荐企业质量,波兰将对企业进行初步评估,再统一向中方推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