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可/巧克力糊或可可/巧克力块或可可/巧克力浆、可可饼、可可脂的定义及特性;
(2)巧克力中,可可脂以外的植物脂肪的添加不得超过成品的5%,除非它取代了成品。如果工艺条件有理由使产品在极端温度下稳定(“脂肪水华”),则可超过3%;
(3)仿巧克力和巧克力替代品,包括巧克力类产品,可能是或不是由可可制成的,但具有类似的感官特性,以及不属于前一条巧克力定义的可可制品,这些产品的标签上应清楚地标明“巧克力味”。
(1)可可/巧克力糊或可可/巧克力块或可可/巧克力浆、可可饼、可可脂的定义及特性;
(2)巧克力中,可可脂以外的植物脂肪的添加不得超过成品的5%,除非它取代了成品。如果工艺条件有理由使产品在极端温度下稳定(“脂肪水华”),则可超过3%;
(3)仿巧克力和巧克力替代品,包括巧克力类产品,可能是或不是由可可制成的,但具有类似的感官特性,以及不属于前一条巧克力定义的可可制品,这些产品的标签上应清楚地标明“巧克力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