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签位于基本视野中食品名称的旁边或下方,字体至少3mm;
(2)标签上食品名称字号按照规定书写。产品名称也包含在标签的基本视野中;
(3)不能在食品标签上使用包含和/或唤起另一种食品名称、其形象、该食品名称(包括品牌)的表述;
(4)对于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同类食品,食品名称;在标签上提到品牌的地方,它以与食品品牌相同的字体大小写在食品品牌的旁边或下方;
(5)在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类似食品中,不能使用不具有特征的食品名称等。
(1)标签位于基本视野中食品名称的旁边或下方,字体至少3mm;
(2)标签上食品名称字号按照规定书写。产品名称也包含在标签的基本视野中;
(3)不能在食品标签上使用包含和/或唤起另一种食品名称、其形象、该食品名称(包括品牌)的表述;
(4)对于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同类食品,食品名称;在标签上提到品牌的地方,它以与食品品牌相同的字体大小写在食品品牌的旁边或下方;
(5)在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类似食品中,不能使用不具有特征的食品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