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条例,当乙酸乙烯酯与乙烯、N-羟甲基-2-丙烯酰胺和2-丙烯酰胺的聚合物用作农药化学制剂中的惰性成分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此规定自2022年1月11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2年3月14日前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