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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修改进口食品有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9-13    浏览次数:621    评论:0
美国最近就进口食品预先通知的临时规定继续听取各方意见,拟于明年3月公布最终法令。该规定于去年12月12日生效,规定要求:向美国出口动物饲料和食品的企业,须在到岸前向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或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提供电子版预告通知,时间不得早于到岸前5天。海路运输的食品预告通知时间不得晚于到岸前8小时;空运及铁路运输的预告通知时间不得晚于到岸前4小时;公路运输的预告通知时间不得晚于到岸前2 小时。

  相关出口企业应注意如果没有按照美国的要求进行预告通知,美国海关将拒绝放行,并扣留进口货物。由于美国可能对该规定做出修改,企业还应关注明年公布的最终法令,提前做好准备。


 
关键词: 进口食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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