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6个月的过渡期,欧盟针对肉类产品的新标签规定正式生效。受到新规定影响的产品主要包括香肠、馅饼、煮肉、精致的盘装食品与肉罐头等肉类食品。
新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肉”的概念进行了更为严格的定义,即肉仅为可食肌肉,而不再包含脂肪与动物下水包括心、肠与肝等,对食品中含有的脂肪与动物下水必须在标签中详细说明。这个新定义还要求将食品中肉类来源动物的种别加以区别说明,如要标清“牛肉”或“猪肉”。新定义中还将“机械割肉”排除出肉概念之外,即在新规定实施后的食品标签中必须将“机械割肉”单独列出来。
新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肉”的概念进行了更为严格的定义,即肉仅为可食肌肉,而不再包含脂肪与动物下水包括心、肠与肝等,对食品中含有的脂肪与动物下水必须在标签中详细说明。这个新定义还要求将食品中肉类来源动物的种别加以区别说明,如要标清“牛肉”或“猪肉”。新定义中还将“机械割肉”排除出肉概念之外,即在新规定实施后的食品标签中必须将“机械割肉”单独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