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时报消息,韩国将就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禽肉包装,出台新的法规。
该报导称,这一法规,甚至将涉及到街道市场,和小的肉铺。
韩国政府,还将要求,从2007年起,新开张的肉铺,事先要通过审查,取得国家的许可证。
以此,作为对加强家畜食品安全措施,做出努力的一部分。
据农业部家畜局负责人称,所有未经加工的生禽肉,都将必须包装好,以防细菌和病原菌的感染。
要求,自2007年开始,具有宰杀80,000只以上加工能力的,大型屠宰场,必须遵照执行该法规。
较小的生产厂家,可从2008年起,开始执行。
饲料中使用了抗生素,亦要严加控制;对肉食品中的药物,将进行严格的检查。
违者将会受到政府更严厉的罚款和惩处。
韩国政府,还将宣布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强肉类安全。
包括:修订HACCP(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Point, 危险分析及关键性管制要点 )。
并出台涉及所有经营肉类产品的营业点等。
HACCP,是去年7月份出台的,仅涉及屠宰场的规定。
从明年起,HACCP将逐步扩大到,成为从农场到餐桌的所有肉类单位,均须遵照执行的规章的标准。
为防止“疯牛病”(BSE),不再允许用餐馆的残余饭菜,作为家畜的饲料,并加强对疯牛病的防范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