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日本将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其中对茶叶农残限制将有如下变化: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约144种;设限以外的农药残留全部按“一律标准”即限量为0.01ppm;采用“干茶法”进行检测;设限外农残超标将被视为违法。日本对设限外农药采用“一律标准”将极大增加我出口茶叶农药被检出的几率,以违禁被追究的可能性极大,这将严重影响到我国的茶叶出口。
面对这一新的形势,我国应提早采取应对措施,对茶树病虫害实施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防治;强化茶叶原料的农残检测,把好进货关;启动检企信息沟通机制,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向茶叶行业提供相关信息,并发挥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化解出口风险。